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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7年我区设施农业取得长足发展
  为准确把脉我区设施农业发展,近期农业厅对全疆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。总体看,自2006年自治区设施农业现场会之后,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自治区《关于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》,设施农业蓬勃发展,势头强劲,突出表现在:
  1.规模进一步扩大,生产能力显著提高。截止2007年底,全区设施农业总面积达到62.6万亩,其中温室34.7万亩,拱棚27.9 万亩,和田、喀什、吐鲁番地区设施农业面积均超过了10万亩。全年生产反季节蔬菜、瓜果200万吨,比2006年增加42.2万吨,其中反季节蔬菜177万吨,同比增加38万吨,番茄、辣椒、黄瓜等果菜占到了60%以上。区内上市的反季节蔬菜、瓜果、食用菌等已达到60多个品种,生产供应期由每年的11月延续到第二年的6月,特别是以南疆、东疆为主的深冬蔬菜生产面积不断扩大,达到15万亩,20.3万吨。
  2.经济效益持续提升,已经成为一些地区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。设施农业实现总产值31.14亿元,总纯收入17.77亿元,平均亩产值4974.8元,高的达到6万多元,平均亩纯收入2838元,高的达到3万元以上。设施农业从业人员人均纯收入3384元,农民通过设施农业人均实现纯收入177.7元,特别是在人多地少、增收渠道单一的地方,设施农业已经成为优化产业结构,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,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。2007年,和田、喀什、吐鲁番、阿克苏、哈密等地区设施农业人均增收占到农民人均增收的10%以上。
  3.设施农业整体水平有所提高,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。推广应用了以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为核心的优质高产综合生产技术,引进设施蔬菜、瓜果专用品种,扭转了以往设施农业生产以露地常规品种为主的局面,设施农业正在向蔬菜、瓜果以及食用菌、花卉、育苗等多领域发展。与此同时,科学的温室结构模式和节水滴灌设备、卷帘机、旋耕机等配套农机具逐步应用,全区推广卷帘机1.5万多台,为设施农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。4.投资方式日趋多样,农民主导、政府引导、金融扶持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结构正在形成。2007年全区设施农业建设总投入8.92亿元,其中自治区各类投入1.07亿元,地、县、乡财政投入1.56亿元,金融系统贷款0.66亿元,农民自筹资金5.63亿元。目前我区设施农业发展主要有五种投资模式。一是政府财政投资占主体或全部由政府投资建设;二是政府出台优惠政策,对建设温室、大棚的农户给予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,带动农民投资设施农业;三是本地农民独资建设;四是企业享受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,以自有资金投资设施农业;五是外省农民享受地方优惠政策,承租温室或自主投资建设温室和大棚。5.实施品牌发展战略,助推设施农业发展。重品牌、讲质量,以品牌促发展成为一些地方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手段。据不完全统计,全区以县(市)为主体,已注册近20个设施农产品商标,打造品牌,大大提高了当地蔬菜的市场认知度,促进了产品流通。6.设施农产品出口势头良好,外向型设施农业基地雏形已现。伊犁、塔城、喀什等地(州)围绕哈萨克斯坦等周边国家居民的消费习惯,积极生产适销对路的设施农产品。2007年我区通过口岸向周边国家出口反季节鲜菜5.21万吨,其中新疆地产鲜菜2.53万吨,占48.6%,这其中不包括通过边民互市贸易的出口量。特别是伊犁州直通过霍尔果斯口岸出口鲜菜2.8万吨,其中地产鲜菜1万多吨;塔城地区通过巴克图口岸出口鲜菜2.19万吨,其中地产鲜菜1.31万吨。
  各地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主要作法和经验有:
  1.建立健全机构,切实加强对设施农业发 展的组织领导。继自治区成立设施农业发展领导小组之后,各地建立健全了地、县、乡三级 设施农业发展领导机构,按照自治区的规划部署,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“十一五”设施农业 发展规划,把设施农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做到领导、责任、措施三到位。
  2.制定优惠 政策,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。各地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“关于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”精神,切实加大了对设施农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。2007年地、县、乡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.56亿元,对每座新建温室给予2000—6000元不等的财政补贴,并帮助解决水、电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。同时, 各地还从实际出发,在技术服务、承包用地、外来人员生活安置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,对促进产业快速发展发挥了良好的推动作用。
  3.开展多层次、多形式的技术服务,加快设施农业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和普及。各地把加强技术引进和研发、技术推广和培训作为重点工作,通过建立生产示范基地、示范棚,组织农民观摩学习和生产培训,下派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,组织本地农民土专家分片包干开展技术服务,安排干部和农技人员赴山东、甘肃等省和区内先进县(市)参观学习或实地跟班生产,引进内地懂技术、会管理、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开展技术指导和生产承包等方式,加快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,提高了当地农民的种植技术。
  4.龙头企业深度介入,推进设施农业规模化生产、产业化经营。支持和帮助农民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组织和经纪人队伍,加大市场新建和改造力度,积极引进和支持龙头企业深度介入设施农业生产、加工和销售。目前塔城地区和伊犁州直已有绿源、神龙、大明、丰汇、兴盛源、绿地、竞天、绿禾、清汇、新联、龙骐、万信等十多家企业开展设施农业生产和外贸经营。以企业为载体,塔城市完成了2.2万亩出口蔬菜基地备案,伊犁州直对伊宁、霍城、察布查尔、特克斯四县(市)的设施农业重点生产基地进行了出口备案。5.用好自治区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,充分发挥项目资金“四两拨千斤”的示范引导作用。2007年自治区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共安排31个项目,覆盖27个设施农业主产县(市)。各项目县(市)共培训技术人员和农民3万多人次,建立设施农业生产示范基地8446亩,示范基地温室平均亩产值提高1000元,其中疏勒县、伊宁市、塔城市三个自治区级区域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合计面积达到4300亩,平均亩收入达到9300元。通过项目实施,拉动各地财政、金融、涉农项目资金等投入设施农业8亿元以上,引进了一批蔬菜以及桃、甜樱桃等水果专用品种,推广了一系列新的实用技术,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区设施农业从业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,促进了全区设施农业发展。(日期:2008-05-05 12:04 作者: 来源:新疆农业厅信息中心)